日照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
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等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切实提高集团防汛、防台风、防风暴潮(以下简称防汛防灾)等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印发(〈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的通知》《日照市城市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日照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日照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
(三)应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城市防汛指挥办公室市沿海防汛指挥部确定的属于集团责任范围的城市、沿海防汛区域和集团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责任范围内防汛防灾的预报、预警、响应及应急抢险工作。
(四)编制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力抢险”方针,按照“分工负责、高效应对”原则,在市防总和市城防指、市沿海防指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确保集团管理区域防汛防灾工作有序进行。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先人后物、先急后缓”原则开展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减小人员伤亡风险。
2、明确分工,分级负责。各区域管理责任单位应按照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防汛防灾安全责任体系,各防汛防灾抢险队应常备不懈、反应迅速,随时根据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投入抢险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立足战备、着眼平时,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大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力度,切实降低灾害风险。
4、充分准备,科学抢险。充分做好各项防汛防灾准备工作,为随时应对防汛防灾安全突发事故提供有力支撑;在抢险过程中,要科学有效决策、迅速开展救援。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成立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绪高
常务副组长:窦旭明
副组长:辛春田、吴启祥、滕召波、李建华、张军华
成员:赵峰、范鲁山、杨小满、汉林、戚军伟、阚堂凤、许文杰、孙其晓、侯平波、孟凡兰、宋代元、孙先纪、刘炜、李成昌、张传连、李成、姚伟、魏代忠、李学春、黄如金、辛本强、宋跃、刘娜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工程部,具体职责为:组织落实市城防指确定的城市防汛责任内容;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灾抢险工作;负责防汛物资的发放及保管工作;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的上传下达,接收有关部门单位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协调做好预警通知、值班安排、应急调度等工作;当发生防汛防灾安全突发事件后,及时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情上报,并组织各抢险队实施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等工作,做好受灾情况、抢险情况、灾后恢复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防灾应急指挥部门单位报告。
(二)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抢险救灾信息的对外发布、宣传报道、网络舆情信息监控等工作;
2、资产管理组:负责集团防汛物资采购等工作;
3、各公司:负责责任区域内防汛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4、建设项目部:负责责任区域内防汛防灾和应急管理。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一)预警启动标准。根据市防总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将暴雨、大风、风暴潮等恶劣天气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预警级别。
暴雨预警启动标准:
Ⅰ级暴雨警报(红色):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
Ⅱ级暴雨警报(橙色):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Ⅲ级暴雨警报(黄色):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Ⅳ级暴雨警报(蓝色):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
沿海防汛预警启动标准:
Ⅰ级沿海防汛警报(红色):沿海防潮堤发生溃决, 海区域出现特别重大汛情;我市发布台风、风暴潮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沿海防汛警报(橙色):沿海防潮堤发生决口漫溢,沿海区域出现重大汛情;我市发布台风、风暴潮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沿海防汛警报(黄色):沿海防潮堤出现高潮位险情,沿海区域出现较大汛情;我市发布台风、风暴潮黄色预警信号。
Ⅳ级沿海防汛警报(蓝色):沿海区域发生一般洪涝灾害;我市发布台风、风暴潮蓝色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启动标准:
台风I级警报(红色):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影响,沿海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Ⅱ级警报(橙色):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合风Ⅲ级警报(黄色):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Ⅳ级警报(蓝色):48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平均风力达7级以上,或者阵风达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风暴潮灾害预警启动标准:
风暴潮I级警报(红色):当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风暴潮Ⅱ级警报(橙色):当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紧急警报。
风暴潮Ⅲ级警报(黄色):当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警报。
风暴潮Ⅳ级警报(蓝色):当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时,发布风暴潮警报。
属海啸灾害预警启动标准:
Ⅰ级海啸警报(红色):受海啸影响、预计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00厘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时,发布Ⅰ级海啸警报。
Ⅱ级海啸警报(橙色):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50厘米—2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Ⅱ级海啸警报。
Ⅲ级海啸警报(黄色):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00厘米—15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Ⅲ级海啸警报。
Ⅳ级海啸警报(蓝色):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50厘米—100厘米(不含)海啸波高时,发布Ⅳ级海啸警报。
(二)预警级别变更。在预警响应过程中,当市防总调整预警信息时,由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整后的范围和级别及时通知责任部门单位和抢险队伍,相应变更应急措施。
(三)预警发布解除。四级预警信息均由市防总或其下属机构进行发布和解除,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上级部门的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集团安全管理微信(钉钉)群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和解除。
四、应急响应程序
当发生基坑及车库进水、基坑坍塌、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险情时,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单位应立即组织现场处置,并向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Ⅱ、Ⅲ、Ⅳ级,分别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
I、Ⅱ级应急响应: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抢险救灾工作,启动集团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分析险情,研究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调度指挥集团防汛救灾工作并向上级部门单位汇报,情况严重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听取专题汇报并作出决策部署。集团全体抢险救援人员到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Ⅲ级应急响应: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持抢险救灾工作,启动集团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密切关注险情,研究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现场检查调度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向上级部门单位汇报,情况严重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听取专题汇报并作出决策部署。集团全体抢险救援人到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Ⅳ级应急响应: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险情调度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应对工作,根据险情,经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集团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各子公司、建设项目部加强巡查和监控,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二)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接收到上级部门单位发布的蓝色预警时,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通知,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程序,各有关防汛防灾值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各防汛防灾责任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2、接收到上级部门单位发布的黄色预警时,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通知,各防汛防灾责任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自查,查找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恶劣天气到来前无法整改完成的提前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监测,出现异常及时解决并上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程序,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防汛防灾抢险队伍立即到岗做好抢险准备。
3、接收到上级部门单位发布的橙色及以上预警时,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集团各区城汛期灾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I、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对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建设工程项目、所辖区域资产隐患,立即采取抽排积水、支护加固、责令停工、紧急拆除等措施,全面降低风险;必要时对处于危险环境中的人员实施避险转移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加强动态监控,直至完全消除隐患。组织防汛防灾抢险人员做好值班,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故的准备工作,出现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时,立即上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三)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1、防汛防灾抢险队由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汛期前要搞好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到熟悉掌握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必要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2、集团各公司、项目部应自行建立防汛防灾抢险队伍,接受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3、集团防汛防灾抢险队组成和责任区域详见附件1。
(四)责任区域划分。根据市城防指要求,结合集团实际,集团所承担的防汛防灾抢险任务区域包括:集团防汛包保路段-济南路、各公司承建项目部,其中,在建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为建设项目部,完成建设交付后的责任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1、济南路包保路段青岛路至烟台路区域
责任人:黄如金
成员:孙同正、战祥涛、韩 涛、赵红斌、张 辰、于 彬、王传亮、王星航、周 洋
2、济南路包保路段烟台路至兖州路区域
责任人:宋代元
成员:许文杰、孙其晓、侯平波、孙先纪、曹洲铭、林锴、李宗峰、曹立博、徐海峰、姚培鹏、徐海清、樊彬炜、厉得成、陈长杰、荆雷、山世全、王综远、安凯、张晗、刘健、刘京锋、杨彬彬、汉奕君
3、济南路包保路段兖州路至荟阳路区域
责任人:宋跃
成员:王伟、马广川、牟世阳、陈俊帆、许崇涛、张东明、张志恒、丁俊男、费龙、王旭东
4、国丰.壹号院项目部
责任人:汉林
成员:孙钰洁 金鑫 王涵 高鉴上 李明群 张志强 张金磊 赵迎军 刘姜 闫广涛 张水英 孙维江 秦龙 韩立东 孙思雨 李治葳 徐彦东
5、远大中心项目部
责任人:汉林
成员:孙钰洁 辛金 王浩 宋奎昌 冯建雄 宋振亮 孟庆浩 咸友群 李国浩 王怀璞 李 伟 董雨轩
6、卜落子项目部
责任人:魏代忠
成员:姚峰、孙玉权、李兆龙、刘加福、左弘
7、后村竹田项目部
责任人:魏代忠
成员:杨月强、宋冰、韩敬文、李韩、厉柄权、焦广启、焦见文、刘伟、李志须、尹德林、李晓伟、邹宗磊、常德洋、赵强玲
8、汪湖方城社区项目部
责任人:魏代忠
成员:徐顶一、刘为康、段建强、姜中峰、杨善建、李伟林、梁烨
9、万宝海洋牧场
责任人:张军华
成员:张传欣(办公室)、安丰义(旅游办)、安振海(物资科)、赵玉明(治安科)、张波(海洋牧场)
10、森林公园
责任人:赵峰
成员:李兵(安全生产中心)、丁兆文(建设维护中心)、刘泽民(门票售检科)、李波(浴场管理科)、刘强
11、森林大马戏
责任人:姚伟
成员:曹书玮、高志扬、辛军宏、闫金虎、伊俊宇、张子豪、季道平、张航玮、夏林、李青松、焦安宁、李晓磊、胡乃缘、陈瀚、安林、徐新、孔嘉恒、安奕潼、孔祥胜、蔡晓东、楚合雄、孟奕妍、周慧东、焦安详
12、睿航商砼站
责任人:邢瑞阳
成员:牟剑寒、包翔文、王辉、亓美康、夏丁一、张建伟、赵洪春、王鹏、刘超、王宏亮、胡杰、姚常武、高鹏淼、邵明华、高锋、申振、张一鸣、迟昊瑜、高岳坤、严茂盛、韩宇、马刚、乔振、魏郁敏
(五)防汛值班。集团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集团总部日常值班由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负责,按照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各公司、建设项目部自行制定汛期值班计划,并将值班计划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值班时间:2019年6月1日至10月1日,如遇特殊情况相应延长。
2、集团值班地点设在A座9楼办公室,值班电话:8568018。无雨情时,值班人员各自待命;发生汛情时,值班人员白天在各部门单位值班,夜间在防汛值班室值班。各抢险队伍24小时候命值班。
五、信息发布及报告
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集团安全管理微信(钉钉)群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天气预报预警,各责任部门单位值班人员应及时查收,正常情况下每隔3个小时由值班人员通报情况,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同时向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险情情况、应急抢险情况、需集团提供的支援需求等;预警解除后12小时内向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受灾及恢复情况,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并上报上级机构。
六、预警保障
(一)通讯信息保障。集团所有防汛防灾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汛情时保证随叫随到。防汛防灾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上传下达有关信息,遇到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汇报、做好工作调度。
(二)物资保障。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各建设项目部要全面做好防汛防灾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储备档案,实行专库存放,做到随取随用,严禁挪作他用。汛期来临前应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集团防汛防灾物资的配备、调配、使用、检查、督导工作;各公司负责自行按需配置防汛防灾物资,并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建设项目部负责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防汛防灾物资配备,并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汛情解除后48小时内,各防汛防灾物资使用单位要及时将物资使用、损耗情况汇报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剩余物资入库工作。
七、宣传培训
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防汛防灾抢险工作信息,并负责搜集整理防汛防灾知识,督导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灾知识宣传培训。
八、应急预案管理
(一)应急预案培训。集团防汛防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各部门单位熟知预案内容,并做好各公司、建设项目部应急预案培训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公司、建设项目部根据各自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应急预案演练。集团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或推演,各公司、建设项目部根据各自应急预案每年要组织一次现场演练。
(三)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一年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及时进行修订
1、组织机构、部门单位发生变化;
2、上级部门单位发布新的规定、要求及其他情况。
(四)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