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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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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急管理——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13 浏览次数:430次 来源:rztfadmin

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令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案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管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建立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现予发布。

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酒店的生产安全。

本管理制度从2024年5月15日执行。




                             






1-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所有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13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修订,2022年3月1日施行)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311号令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

四、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部负责公司责任制的制定和监督考核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和监督考核工作。

五、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要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2.在制定具体的责任制时,要保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责任人员的权限职责相一致, 做到适宜性强,有针对性,切忌笼统规定。

(二)培训学习

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公司应组织相应层级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其相关的具体安全生产事项,享有的具体权限,应付的具体责任,便于履行安全职责。

(三)评审和修订  

   1.评审准备

责任制评审在每年1月份以会议形式进行。通常由责任制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领导、部门或人员,评审组长应由总经理担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人员代表为成员。评审前还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人员。

2.组织评审

公司应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评审要求,对责任制进行评审,做到责任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与工作岗位相结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填写文件评审表。

3.修订完善

公司应认真按照评审意见对责任制进行修订、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某责任制重新进行评审。

4.批准发布

安全生产责任制经修订合格后,由总经理签发。




1-2安全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管理机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四、职责分工

(一)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二)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三)综合部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兑现。

五、基本要求

(一)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经理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并将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必须建立各分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责任,并根据分管工作范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安全责任制落实。

(三)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部门、本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和岗位特点,认真研究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建立检查考核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四)各级各部门和全体职工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及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1.安全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安全责任制考核表的形式,对安全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每未完成一项安全责任扣除相应比重的分数。

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要求及时进行修订,扣部门负责人月度安全生产奖的l-5%。

3.部门、个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层未签,扣直接领导人月度安全生产奖l-5%。

4.年终考核平均分数少于80分的,扣发当月安全生产奖的5-10%;年终考核平均分高于95 分的,奖励当月安全生产奖的5-10%。

(六)安全目标的考核内容为根据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为各部门的安全目标。

1.安全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安全目标考核表的形式,对各部门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

2.安全目标年终考核平均分数少于80分的,扣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安全生产奖的5-10%;年终考核平均分高于95分的,奖励部门负责人当月安全生产奖的5-10%。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目标的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4.由于岗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引发责任事故的,按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考核表》参考样式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内容、实施程序等要求,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安全工作小组会议由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主持;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全部主持。

五、安全生产会议类别

(一)安全工作小组会议

1.由安全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研究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事故的处理等问题。

(二)安全工作例会

由安全部负责人主持,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分析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三)特殊情况下召集的紧急会议

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或预防发生相应的事件,为了保证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紧急会议。

六、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安全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2.总结年度、半年度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部署年度、半年度工作意见。

3.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改进。

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改进。

6.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

7.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8.重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与部署等。

(二)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

3.安全生产工作分析。

4.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部署。

5.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总结系统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7.研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8.研究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三)紧急会议

1.紧急会议是指因发生自然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或预防发生相应的事件,为了保证企业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会议。

2.会议内容紧紧围绕所发生的事故或即将发生而提出的预警传达有关文件、布置并落实应急措施,保证组织、人员、资金、物质等到位,确保安全。

七、基本要求

(一)每次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建立会议记录台账。

(二)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照片记录、参会人员签名、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要内容等。

八、其他会议管理规定

(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应事先向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前要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各部门和员工要按会议要求认真实施,落实会议精神。

(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

(四)会议形成的决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1-4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更新程序,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效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更新。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部负责组织技术、管理相关部门对收集、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按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三)相关部门对日常获取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传递到安全部。

(四)安全部负责编写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各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管理要求

(一)获取途径

1.由安全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安全部收集整理。

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部,以便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二)识别和评审

1.由安全部负责、协同技术、管理部门共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2.识别依据: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

(2)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

(3)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3.安全部组织各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确认,对确认结果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三)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1. 安全部须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通过下发或组织教育方式及时传递到部门员工中间。

2.关联部门要经常性的通过部门会议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

3. 安全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类似执行情况的检查、符合性评价、整改过程,须保存相应的记录。

(五)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 安全部负责编写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的规章制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下发到各部门、项目,以便与员工执行。

2. 安全部根据工艺、技术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下发到岗位人员,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六)评审和修订

1. 安全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对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2.当发生事故或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安全部应及时组织各部门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3.修订时应通过《文件更改申请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

4.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得到总经理和副经理的审核批准。

5.修订部分应及时发放到岗位,必要时组织员工学习掌握。

6.为了确保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需对原文件收回作废。


附件:

1.《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2.《文件签收纪录》











1-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证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维护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参照国家规定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的资金。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四、职责

(一)总经理

1.作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安全费用的投入,并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2.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综合部

1.负责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支出进行审核,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并确保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

2.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归类统计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有权拒绝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用途的资金支出;

3.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预算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4.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三)安全部

1.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安全部归口管理;

2.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费用预算,对各部门安全投入费用进行汇总;

3.督促各部门按照预算实施安全投入,保证安全投入预算的落地执行;

4.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四)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

1.负责拟定本部门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方案,做出预算,报综合部会审后纳入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安全投入费用预算。

2.保证本部门安全费用预算的投入实施。

五、管理要求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按照“五同时”的原则,每年12月前做出次年的安全费用预算,由综合部进行汇总,经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批准的安全费用预算,作为改进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及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宣传教育等安全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得挪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要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如: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般工贸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

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5%和 1.5%时,经上级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有权向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或总经理举报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1.《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表》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台账》

1-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和相关安全资格取证培训教育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四、职责

(一)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培训工作,并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级职责范围内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五、培训内容和时间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时间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行业培训考核大纲等法规标准要求。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时间和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规标准要求。

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4.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安全培训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8.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级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9.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接受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档案卡

1-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级人员持证上岗,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全体职工创造和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部门、各岗位员工。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四、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奖惩制度标准的制定和落实。

(二)安全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奖惩措施执行。

五、奖励

(一)对以下情况之一,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与相关部门或个人2000元以上奖励,通报表彰,评先树优优先。

1.安全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

2.积极进行安全管理总结和创新,形成安全创新成果,对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有突出贡献的。

3.安全基础管理扎实,被集团认定标杆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

4.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

5.其他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奖励的。

(二)对以下情况之一,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与部门或个人600-2000元奖励,通报表彰,评先树优优先。

1.取得市级安全文明示范项目地。

2.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各类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者,获得集团以上奖励的。

3.在各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连续两次未发现较大安全隐患且成绩显著者。

4.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评比中成绩突出的。

5.其他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奖励的。

六、处罚

(一)存在以下情况的,每项给与责任部门或个人2000以上罚款,并给于相关责任人员记过以上处分。

1.安全体系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安全管理漏洞的。

3.重点工序、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大型设施安装及拆卸作业前,未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审批、论证施工方案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或险情的。

5.对存在较大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6.未对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未签订安全分包协议的。

7.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的。

8.事故责任者。

9.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0.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逃逸或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的。

11.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2.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3.其他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14.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15.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圈占、拆除消防器材者。

16.提供伪证、串供或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的。

17.破坏、损毁资料、视频、相关记录的行为。

(二)对以下情况,每项给与责任部门或个人400-600元罚款。

1.新进员工不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连续重复出现的。

3.重点危险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4.危险作业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的,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控、指挥的。

5.未经审批进行动火作业,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电动机械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等,不安规定使用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

7.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未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8.场内机械设备违章载人,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不符合要求的。

9.其他违法操作规程和相应标准的。
























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三、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许可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四、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

(二)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五、要求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列入《特种作业目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3.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予以补发,期间不得上岗作业。

4.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6.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9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包括外来文件)的编制、审批、标识和发放、使用、修订、回收、保存和处理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文件、作业文件、技术文件、图样、标准、计划等)及外来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控制。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安全部是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文件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管理文件的发布、发放、使用、标识及控制等进行监督。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为确保本部门业绩实现和改进所需的作业文件,实施控制,并对本部门使用文件进行管理。

五、管理要求

(一)文件和记录分类

1.按文件来源分:内部文件和记录、外来文件和记录;

2.按文件类别分:行政性文件和记录、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技术文件和记录。

3.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年度方针目标、承诺书,程序制度文件、记录表单由综合部负责控制。

(二)文件状态的标识

1.受控文件应加盖“受控”印章;

2.记录可以用其编码、相关人员签章作为标识;

3.作废文件应在其首页加盖“作废”印章。

(三)文件的编制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文件由总经理组织安全部等责任部门具体编制;

2.各部门负责编制为确保本部门业绩的实现和改进所需的文件。

(四)文件的审批与发布

1.所有文件在发布前,应由文件的发布部门填写《文件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文件的审核、批准人员对所审批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负责,

2.文件的审批权限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程序文件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安全部负责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有关的文件审核,总经理批准。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岗位标准及员工培训要求的批准;参与相关文件的评审。

(4)文件经批准后,按规定的时间发布实施。文件发布部门应确定适当的发放范围,确保各使用场所均可获得适用版本的文件。

(五)文件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1.文件的发放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种方式。并注明分发编号(唯一数字编号)。与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有关的部门、场所使用的文件必须是受控文件。

2.各场所的在用文件不得随意复制或对外借阅。

3.各使用场所的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文件的清晰。

4.个人持有的受控文件,在持有人失去持有资格时(如调离)安全部应及时收回,并更新相关记录。

(六)文件的归档备案

1.安全管理文件发布后,综合部应归档备案,归档和备案文件应包括原文件的电子版本。

2.文件应定期评审,报废。

(七)文件的修订

1. 安全部发现文件不适用需要更改时,应提出对文件进行修订。由提出更改的人员或部门填制《文件更改审批表》,确定文件的更改方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更改。

2.文件更改批准后由安全部实施更改,文件更改时注明修订状态、更改生效日期,填写文件修订一览表,并更新相关记录。

(八)作废文件的处理

作废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收回,填写《作废文件销毁登记表》提出销毁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集中销毁。

六、文件管理

(一)需要实行档案管理的安全生产资料:主要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隐患管理信息、培训记录、资格资质证书、检查和整改记录、职业健康管理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二)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时所产生的一些记录、台账、档案和资料有效期为三年,“三同时”形成的资料应长期保存。













1-10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预防、减少、消除作用而配备、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始终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防事故安全设施、控制事故安全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安全部为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二)各使用部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安全设施保持正常、有效状态的日常维修、调试、点检工作。

五、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一)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购

1.新投资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设立时的国家相关劳动健康、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由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制,和建设项目一起进行安全设施的购入和安装。

(二)安全设施检测

1. 安全部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检测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设施专项检查,以确认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性,监督责任部门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状况。

(三)安全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置

1.对安全设施发现有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的,交相关部门进行修复。

2.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同时提交给安全部,以便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者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1-11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确保报废设备的安全处置,使所有设备得到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1. 安全部全面负责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负责工程的管理。

2. 安全部负责安全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作业方案的审查监督。

五、管理要求

(一)需要报废的设备设施

1.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属于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

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的为不合格、报废的设施设备。

3.属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改造,而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设施设备。

4.属于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设施设备。

(二)报废拆除程序

1.对报废设备设施,由安全部确认,经安全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办理报废。

2.对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或者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的,由使用部门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向安全部提出变更申请;安全部需核实情况,提交安全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4.设施设备的拆除由工程部负责实施,拆除前需报备,必要时报经总经理批准。

5.拆除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使用部门、安全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部落实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做好施工记录。

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三)闲置管理

1.由安全部协同使用部门对闲置设备采取必要的维护管理,确保闲置设备零部件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2.闲置设备的铭牌,技术参数资料必须保持齐全。

3.拆除下来的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账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1-12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止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小检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电气、仪表的检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及新、改、扩建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二)安全部对检维修实施过程中安全负责监督、确认责任。

五、基本要求

(一)由安全部负责做好有关设备、装置停用检修的准备工作,必要时成立检修协调组,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其下属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自负责;

(二)设备停机检修应做到五定,既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三)安全部负责事先做好检修用机具、材料、设备等检查和准备工作;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四)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要对制定的停机检修方案、安全措施,通过会议或书面形式,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针对性地交底和教育,同时进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以便检修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停机检修安全措施;

(五)对委托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安全部在和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接受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的统一协调管理。

(六)委托检修的施工项目,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七)凡是检修项目,安全部必须做好可否具备检修条件的交接确认手续,同时必须在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交底后,方可进行检修施工;

(八)在进行立体交叉作业的检修现场,参加检修施工的单位必须有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

(九)装置检修后,检修单位应与安全部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监督检查

(一)检修期间,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安全人员深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二)指派到现场的各类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止作业,再进行汇报。

(三)对各部门执行本规定情况,安全部以定检和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四)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事故的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罚。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负责人,按照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3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设施设备和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

《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用版)》

四、职责

(一)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开展风险识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是开展风险识别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并承担公司层面的组织、指导、考核等主要职责。

(三)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部门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各类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积极参与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建立由总经理牵头的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等全过程工作;

(二)各级人员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对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设施、部位、场所、区域、操作及作业活动进行风险点确认和排查,并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

(三)风险点确认完成后,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四)危险源辨识完成后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划分风险等级;

(五)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依照“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重点突出人的因素等”原则,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首先考虑工程技术措施,依次分别为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并在实施前对其进行评审;

(六)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

(七)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 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八)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九)安全部应将主要危险源、风险等级、主要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公布,让每一位职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及主要控制措施,并明确区域安全责任人及相应联系方式等。

六、文件管理

(一)安全部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二)记录包括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

(三)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 应单独建档管理。

七、评审更新

企业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14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

《山东省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四、职责

(一)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是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并承担公司层面的组织、指导、考核等主要职责。

(三)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级各类人员应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积极参与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安全检查

1.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有部门领导直接参加和具体负责;建立相应检查成员组织体系。

2.检查内容:检查员工安全意识;检查部门领导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检查员工制度遵守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3.检查频次: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4.检查方式: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检查、不定期检查四种形式。定期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可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普遍检查相结合。单独进行检查时,以各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5.日常安全检查内容

(1)生产岗位的运维工人,对应履行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进行的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6.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防雷为重点;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静电、以防火、防爆、防雷为重点;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在节日前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安全等进行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每年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7.不定期安全检查

对在装置开、停机前、检修中及新装置竣工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8.检查结果记录要求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必要时上报安全部直至上报总经理。

9.检查结果处理要求:

(1)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部门负责人或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及成员进行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能立即整改的项目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必须在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后,方可暂缓处理,但部门及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制定方案,通过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方式,限期解决;

(3)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既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对整改安全部能解决的就解决,决不能相互推诿。


(二)事故隐患治理要求

1.员工日常运维作业和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置方法

(1)隐患报告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报告书》(见附件)表单规定格式制作报告书提交部门负责人。表单中的“发现者对隐患采取的处置对策”栏,若发现者自己一时没有相应的处置对策,可直接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处置。

(2)隐患处置

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提交的事故隐患报告及采取的相应处置对策立即进行审核确认,若认为采取的处置对策不妥时,及时制定更好的处置对策方案。

根据隐患涉及范围和危险、紧急程度状况立即告知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对本部门能处理解决的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及时落实整改和确认处置结果。

对发现的属于有一定危险、紧急且本部门内不能处理解决的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须立即提交安全部,由安全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策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由安全部监督检查落实处置结果。

2.公司和政府部门在日常或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处置

(1)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部负责立即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并通过《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件)告知和指示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2)由安全部监督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对安全检查或生产作业中发现的重大危险、紧急事故隐患处置

(1)发现部门应立即报告安全部,总经理应组织紧急事故隐患处置会议,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发现的隐患若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的,必须告知相关人员立即停止正常生产作业,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在未实施处置前,不能复工。

(3)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人员应当按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公司接到汇报后应按相关法规要求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隐患报告的统计、保存和落实结果确认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属于一般事故隐患且本部门能解决的事故隐患报告书,由本部门自行妥善保存。

(2)安全部每季度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报告提交完成率和隐患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5.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按照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相关部门应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附件:

1.隐患整改通知书

2.隐患整改台账

3.重大隐患档案表














1-1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

四、职责

(一)总经理负责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的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作,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

(二)安全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及演练。

五、管理规定

(一)预案的编制

1.预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2.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应与日照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3.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员组成。

4.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小组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5.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应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二)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3.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级结合三级教育和预案演练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确保各级各类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3.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4.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5.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制度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7.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级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8.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生事故时,各级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级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参考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201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AQ/T9011-2019)




















1-16值班经理带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值班管理制度。

三、编制依据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一)值班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二)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部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理。

(三)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 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四)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生产项目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五)对单位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部门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值班经理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部门负责人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值班经理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值班经理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值班经理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全部负责人,由安全部负责人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现场。

(三)值班经理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四)值班经理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安全部汇总通报。

(五)值班经理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六)各部门在执行原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考核规定

(一)值班经理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 元。

(二)值班经理请假后,生产现场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生产负责人50元。

(三)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四)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 100元的处罚。


1-17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考核。

三、编制依据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综合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分类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建立及考核。

(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参与重要供应商的评估及考核。

(三)综合部负责核定资金预算、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及应付账款的对账及付款。

(四)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调整以及监控执行。

五、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选择

1.综合部根据提供的采购产品特性导向选择采购类别及方法,并据此进行采购信息收集。采购信息收集分为产品信息收集、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资料收集、替代产品资料收集及核定资金预算等。

2.供应商资料收集: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宣传样本、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

(二)供应商的评估

1.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索样:根据需要的产品图纸、性能指标等参数,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2.供应商样品经综合部检验确认后,由综合部依相关采购评估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名录报采购人员,采购人员依项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项目评估。

3.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评估。

4.综合部将经相关部门人员评估后的供应商评估情况提交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批准。

5.如审批结果合格后,则转入合格供应商进行请购作业,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如审批结果不合格,则根据综合部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或重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

(三)供应商的考核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过程考核。(如遇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可立即对供应商实施考核)

2.由综合部依相关采购考核项目收集相关考评资料报采购人员,采购人员依资料内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采购过程考核。

(四)供应商评价与续用

1.综合部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方面比较好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2.综合部及其相关部门应经常进行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五)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综合部将确定为合格的供应商,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附件:合格供应商档案

1-18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选用的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日照市工贸行业企业出租发包项目“五步六要素”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四、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

(二)由安全部负责负责对承包人员(劳务用工)进行入司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劳务用工)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

(三)安全部、施工实施相关部门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五、管理要求

(一)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安全职责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承包商安全条件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

(4)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清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特种作业证件、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6)配备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7)以往安全业绩情况(包括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情况);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9)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属于高危行业的);

(10)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1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情况;

3.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投入保障;

(2)安全设施和生产、施工条件;

(3)隐患排查与治理;

(4)安全教育与培训;

(5)事故应急救援;

(6)安全检查与考评;

(7)违约责任。

4.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部门应当定期对其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应当督促其立即整改。

5.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将承包单位及其安全管理部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领导带班、危险作业、隐患排查与治理等的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6.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部门应当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的技术交底,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7.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承包单位每年或每个项目竣工结算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8.外包工程实行总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督促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工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承包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

9.发包单位在接到外包工程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如实地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其事故数据纳入发包单位的统计范围。

(二)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外包工程再次分包。

3.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

4.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5.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6.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承包单位应当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8.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分项承包的,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以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9.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发包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0.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三)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价,并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促进承包商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部将确定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建立承包商档案。承包商档案应包括:承包商资质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承包商的评审每年进行一次。

















1-19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发生各类事故(包括承包商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作业发生的事故)。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二)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工作小组成员报告。

(四)安全部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五)安全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五、事故管理的分工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二)除另有规定外,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部负责。

(三)所有事故均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六、事故报告程序

(一)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类重大事故报告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处理外,应立即启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警系统,并快速向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总经理和安全工作小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基本了解后,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4.应对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给予妥善保护。

5.事故处置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立即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向政府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紧急处置各类事故报告(没有涉及人员死亡)

1.对发生的事故,如:火灾、设备爆裂、员工重伤等属于必须立即处置的紧急类事故,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处理外,应在启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警系统同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及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领导报告。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抑制事态扩大,防止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3.上述事故紧急处置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与,进行事故调查,作成事故调查报告,向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报,必要时提交政府部门。

(三)其他类事故报告

员工轻伤、设备设施故障等日常发生的非严重性事故,由发生部门使用《事故速报》报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 事故报告编制和提交要求

1.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内容仔细,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其中需要上报政府的报告须体现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6)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对外单位人员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实习时发生的事故,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外单位做成报告提交至政府部门,但非累计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事故统计表中。

3.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任事故。

七、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原则

(一)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抢险时应注意保护现场;

(二)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不许擅自行动;

(三)当有政府救援部门参与抢险时,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抢险人员,要服从政府部门总指挥的指挥,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部实施的非严重火灾、爆炸、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抢险,要服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指挥;

(四)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五)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八、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一)调查与处理原则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权利

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2.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3.对政府部门未参与的一般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部备案。

4.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应急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联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三)调查报告编写要求

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九、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4.由安全部负责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伤亡严重程度的鉴定,同时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5.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部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6.事故处理后,安全部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中通报,使广大群众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政府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十、事故结案归档与统计

1.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部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账。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1-2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健〔2015〕124 号)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

四、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经常性地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和员工的佩戴情况。

(二)安全部协同综合部负责对特殊劳防用品(如呼吸器等)选型和采购工作。

五、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劳动防护用品是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3.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国家鼓励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选择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1)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2)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3)防御物理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4)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5)防御物理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6)防御物理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

(7)防御物理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

(8)防御物理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9)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10)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2.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 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见附件 2)、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2)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见附件 3),当浓度达到其 1/2 职业接触限值(PC-TWA 或 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3)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 80dB≤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见附件 2)。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4)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5)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 和《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23468)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3.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4.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5.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6.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

7.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规定

1.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见附件4)。

2.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3.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4.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登记(见附件 5)。

6.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7.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8.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四)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

2.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部门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3.应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4.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5.安全帽、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五)附则

制度所称的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和作业地点。

劳动防护用品选择程序

 










1-21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5月1日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

《安全色》GB2893

四、职责

(一)综合部负责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需使用的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设置、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安全标志的保管、日常管理与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

五、程序

(一)安全标志的采购

1.安全部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需求计划,并进行采购。

2.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

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由各部门根据现场的危险特点,参照安全标志使用法规标准进行设置。

2.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3.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场所危险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4.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5.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6.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7.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

8.多个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9.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三)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志,由设置者(或危险场所的作业部门)进行管理、维护。

2.各部门在日常巡检应经常性对已设置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收回保管。

4.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物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5.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及时调换。

6.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及时调整,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地注意、明白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7.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在安全标志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






























1-22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外来单位危险作业项目管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危险作业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各生产单位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审批和安全要求。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严格执行、落实与作业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3.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好作业现场管理。

4.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作业后做好现场检查,确保不带隐患作业及不在场留隐患。

(二)监护人职责:

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

2.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3.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睡岗及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4.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三)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向所在部门、公司提出申请,制定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2.督促作业人员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4.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监察职责。

6.作业完工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验收。

(四)审批人员及安全员职责:

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2.负责检查各项措施落实。

3.检查相关人员履行其工作职责情况。

4.作业完工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五、危险作业审批

1.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各类危险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应依照各主管部门具体分级原则完善本单位危险作业项目的辨识、审批、监护、管理。

2.危险作业前,作业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应危险作业审批单,其中电气作业执行两票操作制度;当作业项目或作业区域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当作业项目涉及多种危险作业的,应分别办理审批手续。

3.抢险处理等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归口管理部门应召集有关专业人员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作业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4.根据危险作业所划分级别,需要到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危险作业审批的,作业单位应在动工之前带携相关资料到主管部门备案。

5.危险作业不宜安排在夜晚进行,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危险作业项目;作业人员应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危险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危险作业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作业负责人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没有正式作业指令或对作业指挥意图判断不清的危险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作业指令。

2.作业开始前,单位负责人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并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作业前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对所用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作业必须设定专门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和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与交流,对异常情况发出警告;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时,监护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

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危险作业审批部门、作业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6.危险作业中途停止再次开始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相关安全条件进行确认。

7.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安全设施,对参与危险作业人员进行清点和确认。

七、危险作业“作业证”的管理

1.相关“作业证”应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更换作业项目或转移作业地点,否则按照严重违章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2.在作业证有效期内,若作业负责人、监护人等发生变动的,必须进行工作措施和职责交接,并在“作业证”上注明。

3.危险作业完毕后,相关“作业证”应妥善保管,生产单位负责存档以便备查,保存期限为1年。





















第二部分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动火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所有部门,以及对外承包的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动火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

四、职责

(一)安全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检查。

(二)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五、术语

(一)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1.各种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六、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停机检修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四)遇周末、节假日或夜间,应升级管理。

七、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一)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二)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三)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四)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施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五)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六)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七)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九)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八、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一)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作业安全基本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赶到现场监护;

3.动火点所在的场所应预先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5.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九、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一)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2.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3.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 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

4.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5.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6.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二)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2.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十、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一)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二)动火作业证的管理:

1.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根据动火等级,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4.《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适用范围;

5.《作业证》一式四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监护人和动火点所在操作岗位各持一份;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场所负责人、动火人、监护人和安全部各持一份;

6.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将《许可证》交回安全部留存备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3年。

十一、《作业证》的审批

(一)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安全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部门审核、安全部审批。

(三)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所属项目负责人审批。

十二、《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一)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二)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三)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2-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临时用电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所有部门,以及对外承包设备检修的临时用电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四、职责

(一)安全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检查。

(二)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五、术语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六、安全要求

(一)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本标准以下的要求。

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2.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二)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三)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四)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五)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六)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 并有良好地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不能上锁;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 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七)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八)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七、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一)《许可证》的办理

1.临时用电的审批由临时用电接入部门审核,安全部负责人进行审批。

2.许可证由作业部门进行办理,领取《许可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由安全部负责审批。

3.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将《许可证》交回主管部门留存备查。《许可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二)《许可证》的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全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第三联由作业部门配送电执行人持有。

2.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执行人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交回安全部存档。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2-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所有部门,以及对外承包设备检修的高处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四、职责

(一)安全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检查。

(二)其他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五、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六、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3.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许可证》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7.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8.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9.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许可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10.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安全带、安全帽是否符合要求。

11.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许可证》内。

12.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示标志,防止发生高空落物事故检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告知,高空作业区域要用警示绳圈定区域范围;夜间作业或室内作业以及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使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

(二)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 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 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预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地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三)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预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许可证》上签字。

七、《高处许可证》的管理

(一)一级高处作业,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二)二级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部审核,副经理审批。

(三)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全部审核,日照国恒蓝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许可证》。

《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部留存,保存期1年。

(五)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