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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24年度)

发布日期:2024-06-15 浏览次数:604次 来源:rztfadmi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鲁安办发〔2021〕5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集团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逐级监管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集团各中心、部室、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督促各单位、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及各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履行集团安委会办公室职责,是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 责任主体


第六条  集团及各公司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集团对各公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  集团及各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分管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  中心、部室、公司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


第十一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十二条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全面工作,是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及其委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六)组织建立并落实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监督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八)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


(九)依法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十一)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十二)保证集团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十三)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十四)督促、检查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1次;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取法定资格证书;


(十六)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八)建立、健全集团值班值守制度,特殊时段和恶劣天气时,应当组织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  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主持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与董事长同为集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当董事长外出时,负责董事长安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经理层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员工培训内容;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监督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


(八)依法组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十)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十一)保证集团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十二)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十三)督促、检查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1次;


(十四)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取法定资格证书;


(十五)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七)建立、健全集团值班值守制度,特殊时段和恶劣天气时,应当组织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各级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各级党委、工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三)督促分管领域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四)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组织工会向员工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建立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督促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参加集团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提出保障员工劳动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带领分管领域各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做好安全文件传达、安全会议筹备、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


(七)组织落实集团办公消防、车辆和值班值守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大型文体活动时,督促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八)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依法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薪酬方案;


(九)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监督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十)检查分管中心、部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1次;


(十一)参加集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  集团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三)督促分管中心、部室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四)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监督各中心、部室、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检查分管中心、部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1次;


(六)组织带领纪检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集团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日常监督的责任;当总经理外出时,负责总经理安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各级部门和集团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四)督促分管领域内的中心、部室、公司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五)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六)主持集团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七)定期向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工作议题;


(八)组织召开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九)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取法定资格证书;


(十)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较大风险的管控工作;


(十一)协助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制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全面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十二)保证集团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十三)组织制定集团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中心、部室、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组织制定集团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五)协助董事长、总经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集团各中心、部室、公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十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处理;


(十七)提名集团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八)对员工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十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  集团财务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领域内的中心、部室、公司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组织建立提取使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所需费用,支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审核各类安全费用支出;


(五)组织落实经营性资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发包合同中与承包、承租方约定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检查承包、承租方日常安全管理;


(六)参与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应急救援所需资金;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其他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板块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


(一)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组织分管中心、部室、公司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战略投资与经营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六)在会同投资单位开展项目投资决策分析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相关风险因素;


(七)在编制集团重点项目关键节点、主项计划及审核各单位专项计划、部门月度计划时,统筹考虑安全生产相关风险因素;


(八)在编制年度计划和长中短期发展战略规划时,统筹考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


(九)项目规划时充分论证考虑安全条件;


(十)负责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  财务与金融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六)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专项账户,按规定计提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统计管理;


(七)负责经营性资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发包合同中与承包、承租方约定安全管理责任,监督检查承包、承租方日常安全管理。


(八)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费用的支出,并监督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与人才发展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新入职员工(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返岗员工)、实习人员做好安全教育;


(四)配合开展集团员工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五)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六)拟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依法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薪酬方案;


(七)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监督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


(八)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二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二)组织拟订集团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监督各公司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与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集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五)监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七)定期组织对各公司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拟订集团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中心、部室、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对集团各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集团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三条  纪委机关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监督各中心、部室、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六)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七)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集团办公消防、车辆、值班值守、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六)配合做好安全文件传达、安全会议筹备等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党群工作部(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六)建立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督促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七条  招标采购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落实本部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五)按职责权限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应急状态下,按照预案分工参加应急救援;


(六)按照国家或有关行业安全规定,根据项目需求,对集团及各公司招标文件中潜在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设定;


(七)审查招标用施工(承包、承租)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的约定条款;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八条  中心、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认真开展岗前、岗中、交接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本岗位作业区域内相关机械设备、用电、环境等保持安全状况;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八)熟练掌握应急逃生知识,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九条  各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级部门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三)组织建立并落实本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六)依法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公司,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部署下季度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八)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九)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安全风险“底数”和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月至少全面检查1次;


(十)组织制定并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取法定资格证书;


(十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组织制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十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五)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特殊时段和恶劣天气时,应当组织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各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